東莞市出軌調查取證機構-研究和分析發現,在工作場所遇到性騷擾時,近一半會選擇耐心
東圭第三人民法院對相關案件進行了調查和分析
當他們在工作場所遇到性騷擾時,近一半選擇耐心
□該報紙的記者張·寧丹
□該報紙的通訊員
當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被派往供應商工作時,他們將“野蠻技能”擴展到女性雇員;工廠所有者在與女雇員獨自工作時騷擾;老板帶女性下屬進行商務旅行和社交活動,并在她喝醉時與她發生性關系………
工作場所是工人安頓下來的地方,但是許多婦女在工作場所受到性騷擾甚至性侵犯。最近,廣東省第三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進行了調查和分析,發現使用權力進行性侵犯非常突出,幾乎一半的受害者選擇盡快忍受。
法院要求:打擊性騷擾不僅要求婦女勇敢站起來并指責,而且還需要形成社會協同作用。特別是,雇主應“領導”,并積極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中的性騷擾,以加強對婦女的保護和尊重,并創造平等,文明,安全的工作場所環境。
使用權力差距進行性騷擾
近年來,“工作場所性騷擾”一詞經常出現在公眾眼中。許多受害者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痛苦,有些受害者因身心創傷而受到性侵犯和籠罩。根據統計數據,從2019年到2021年,東圭第三法院接受了30起涉及工作場所的性侵犯案件。
馮是一家著名的國際品牌公司的高管。 2020年5月,當他被派往供應商的一家公司的一家公司工作時,他在會議室與該公司的一名女雇員交談時,觸摸了對方的背部,腰,大腿和其他部件。之后,女雇員打電話給警察。
在了解情況之后,他從事的公司駁回了馮的行為,理由是他違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習俗,構成了侮辱和騷擾,并對公司的聲譽造成了損害。然后,馮隨后向法院提起勞資糾紛。
在案件被東瓜第三法院和東瓜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之后,法院裁定,涉及的女雇員明顯地推動并阻止了馮的感人行為。盡管他沒有在當場強烈抵抗,但他之后打電話給警察,與警察聯系,公司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表明她無法接受馮的行為。馮的行為超出了正常的工作內容和社會行為規范,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違反了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和公司規則和法規,尤其是在供應商,嚴重損害了雇主的聲譽。雇主使用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而不需要支付賠償。最終判決拒絕了馮的主張。
在審判期間,第三法院發現,許多被告使用其權力差距或下屬關系進行性騷擾。在過去三年中,法院聽到的案件中,雇主,上級和下屬之間發生了六起案件。由于受害者處于脆弱的位置,他對跨境行為感到恐懼和厭惡,但他不敢抵抗。
同時,由于受害者在受傷時經常處于孤立的環境中,騷擾者通常會選擇在隱藏的空間中或與受害者獨自一人犯罪,或者在受害者喝醉并失去判決時犯下性侵犯。通常情況下缺乏證人,現場證據等,因此取證的困難存在很普遍的問題。
近一半的受害者沒有立即報警
在對案件的審判期間,法院認為,一些雇主和上級以工作的名義使用其身份和身份來針對女性下屬的“計劃”,在這種情況下,婦女通常更嚴重侵犯婦女。
Dongguan一家電子工廠的女性雇員Xiaojun(假名)在清晨在一夜之間工作,他的老板Huang利用了這一事實,沒有人在周圍,首先將他的肩膀放在他身上,并擁抱了他的腰部在研討會中東莞市出軌調查取證機構-研究和分析發現,在工作場所遇到性騷擾時,近一半會選擇耐心,甚至進行了不雅的行為,例如觸摸他的胸部。小洪報警后,黃因涉嫌強迫騷擾的犯罪而受到起訴。盡管黃之后向小米道歉并賠償了小小月,并為自己的行為表示遺憾,但他仍然無法逃脫懲罰。
東格安第三法院分析說,實際上,像小朱恩這樣的人沒有多少人打電話給警察保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東莞情人取證調查,許多受害者選擇第一次忍受。犯罪發生后,近一半的受害者沒有立即報警,而是猶豫,而不是事后立即報警。在重復調查后,僅在被親戚和朋友說服或向雇主報告后才報告此案。
Xiaojiang(化名)是佛山一所技術學校董事長的助手。由于工作需求,她經常必須開展業務并與領導者進行社交。 2021年3月30日,小江和學校主任周在當晚的社交活動中去了東瓜開展業務并喝了很多外國葡萄酒。小江喝醉后,周帶他去了一家酒店休息并與他發生性關系。小江在深夜醒來后,他意識到自己遭到了性侵犯。猶豫了一天之后,他選擇了報警。周被拘留后,他為事件發生前要把小江發展成為情人。兩人之間的關系模棱兩可,他沒有。雙方侵犯了小江,雙方都自愿進行了性行為。
在東圭第三法院審理此案后,根據監視視頻,證人證詞和其他證據,確定周在他喝醉時喝醉時與米吉安(xiaojiang)發生性關系,這構成了強奸。首先,他被判處四名固定期監禁。一年六個月。
法院還注意到,在涉及工作場所性侵犯的案件中東莞正規調查公司,許多受害者可能自愿或積極地發生性行為。由于主觀上是騷擾或強奸的犯罪,這取決于它是否具有強行與婦女違背婦女意志相互作用的意圖和目的。被告經常表明受害者沒有明確拒絕或抗拒,并且自愿與她發生性關系,或者是利用道德品格來污名化對方以捍衛自己并避免犯罪。
承擔預防和控制性騷擾的法律義務
婦女應該如何在工作場所保護自己?在工作場所遇到性騷擾時,我們可以通過什么方式尋求法律救濟?我們應該如何打擊工作場所中的性騷擾,并保持社會和諧與穩定?
根據實際案件審判,東圭第三法院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首先,受害人應拒絕保持沉默,并堅定地說“不”。職業女性應增強其敏感性和認可,對他人的性詞,觸摸敏感的部分和其他行動保持警惕,并加強預防。性騷擾有“零容忍”。一旦發生,請及時向雇主,工會,婦女聯合會等投訴以尋求支持和幫助。如果您遭受嚴重的性騷擾,則可以向公共安全器官報告該案。
《民法典》清楚地指出,如果您違反他人的意志,并通過單詞,文字,圖像,身體行為等對他人進行性騷擾,則應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受害人還可以起訴法院并對性騷擾負責民事責任。同時,受害人應具有證據感,注意保留相關手機短信,聊天記錄等作為有效證據,并通過檢索監視視頻,證人證詞等提供證據。
其次,雇主應承擔預防和控制性騷擾的法律義務。 《民法典》規定,機構,企業,學校和其他部門應采取合理的措施,例如預防,接受投訴,調查和處置,以防止和停止使用權力和下屬關系的性騷擾。雇主應采取行動來建立和改善內部控制機制,堅決處理相關的投訴,迅速致電警察以涉嫌非法和犯罪行為,改變對性騷擾無關緊要的工作場所生態,并形成一種對性別友好的企業文化以及一種對性別友好的企業文化以及系統。
“需要進一步改善相關的支持立法和執法機制?!睎|格恩第三法院負責的相關人員指出,現行法律并未明確定義什么是性騷擾以及雇主應承擔的責任。當前的法律規定僅是原則上的。 ,倡導,缺乏實用性以及進一步改善實施規則,澄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因為他們未能履行法律義務,提高威懾和改善社會監督和救濟機制,以及通過雇主的積極行動,勞資關系保證,以及公共權力干預以及其他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性騷擾的手段。
負責人說,整個社會應共同提倡男女之間平等的文明習俗,并尊重婦女。當公眾“觀看”此類案件時,他們應該阻止偏見并污名受害者,以避免對受害者造成次要傷害。有意識地放棄社會不良習慣,例如葡萄酒桌文化和笑話文化,抵制女性雇員的庸俗工作場所文化,這些文化是“生產力”,并以這種志趣下的性騷擾和對婦女的攻擊保持警惕。